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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企管知识:国际货物运输保险

发布时间:2014-01-06 17:32:09 信息来源:法律教育网 作者:

  (一)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概念

  国际贸易运输保险是指被保险人(买方或卖方)向保险人(保险公司)按一定的金额投保一定的险种,并根据一定的保险费率交纳保险费;保险人承保后,国际贸易保险货物在运输途中发生的承保范围的损失按约定数额给予经济赔偿的一种经济行为。

  (二)国际货物运输保险范围

  1.海上风险与损失

  (1)海上风险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两种。

  (2)海上损失。简称海损。一般是指海运保险货物在海洋运输中由于海上风险所造成的损失和灭失。就货物损失的性质而言,海损又可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单独海损与共同海损的主要区别为:

  ①造成海损的原因不同。单独海损没有人为因素在内;而共同海损是为了解决或减轻共同危险人为造成的一种损失。

  ②承担损失的责任不同。单独海损的损失由受损方自行承担;而共同海损的损失是由各受益方按获救财产价值的多少,按比例共同分摊。

  2.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承担的费用

  (1)施救费用由保险人给予补偿。

  (2)救助费用由获救方应向求助方支付。

  (三)我国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及险别

  1.保险险别

  (1)基本险

  ①平安险;

  ②水渍险;

  ③一切险。

  平安险的责任范围最小,水渍险的责任范围比平安险要大,一切险是三种基本险别中最大的一种。

  (2)附加险

  ①一般附加险。一般附加险是由于一般外来风险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不能作为一个单独的项目投保,而只能在投保平安险或水渍险的基础上,根据货物的特性和需要加保一种或若干种一般附加险。

  ②特殊附加险。是指由于特殊外来原因引起风险而造成损失的险别,它所承保的风险和损失主要是由于政治、军事、国家政策法令、行政措施等特定的外来原因而造成的。该险别也不能单独投保,必须依附于基本险而加保。

  (3)除外责任。其只对海洋运输货物保险而言。

  2.我国其他运输方式的货物保险

  在国际保险业务中,除了海洋运输货物需办保险外,陆上运输,航空运输和邮政包裹运输也需要办理保险。这些运输方式项下的货物保险业务都源于海上运输保险,从保险的基本原则到条款的制定,都与海上运输保险基本相似。

  (四)货物运输保险实务

  1.确定保险金额

  按照国际保险市场的习惯,一般是按照货物发票的CIE(或CIP)价另加10%的预期利润作为保险金额。

  2.办理投保和交付保险费

  投保人交付保险费,是保险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是保险人经营业务的基本收入,也是保险人所掌握的保险基金的主要来源。

  3.保险单据

  保险单据是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订立保险合同的证明文件,也是保险人的承保证明。当被保险货物遭受(承保范围内的)损失时,它是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索赔的主要依据,也是后者进行理赔的主要依据。法律 教育 网

  当前,在进出口业务中所应用的保险单据的种类有:

  (1)保险单。

  (2)保险凭证。

  (3)联合凭证。

  (4)预约保险单。

  (5)保险通知书。

  (6)批单。

  4.保险索赔

(责任编辑:Luc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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