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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林会谈”展开在即 两岸服贸协议须有配套政策

发布时间:2013-06-13 11:15:04 信息来源:台湾《旺报》 作者:

  各方期待已久的海协、海基两会首次“陈林会谈”初步订于本月下旬在上海举行,海协会常务副会长郑立中14日将率团赴台,与海基会副董事长兼秘书长高孔廉进行预备性磋商,敲定会谈议题与相关安排。这次“陈林会谈”重头戏在签署“两岸服务贸易协议”,也是朝向建立两岸自由贸易区跨出重要一步。

  两岸于2010年6月签署ECFA(《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在该框架下,去年8月双方已签署《两岸投资保障及促进协议》,这次“陈林会谈”将签署“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另“两岸货品贸易协议”及“两岸争端解决机制协议”亦正在积极商谈中,最迟明年应可完成签署。此ECFA后续四大协议即构成完整的FTA(自由贸易协定),象征两岸将进入到全面自由贸易的崭新时代,影响广泛深远。

  服务贸易涉及范围广泛复杂,在国际FTA谈判,所需时间及人力皆超过货品贸易谈判,但“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先于“两岸货品贸易协议”完成,除彰显双方努力成果外,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先易后难”的谈判策略,亦即将争议小、有共识的部分先纳入协议范围,后续再仿照香港和大陆的CEPA(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以补充协议方式逐步扩充,所以,协议本身具有相当局限性,很难期待有大开大阖的突破,这也是社会各界对协议即将签署反应相对冷淡的原因。

  根据台“经济部”及“陆委会”相关资料,“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系参照国际FTA服务贸易协定的架构,内容包括文本、特定承诺表(市场开放清单)及服务提供者定义三大部分。在市场开放上,大陆给予台湾65项高于世贸组织(WTO)承诺的项目;相对上,台湾给予大陆55项开放承诺,其中仅3∕1高于WTO承诺,其他3∕2则是等于或低于WTO承诺。换言之,服务贸易协议和ECFA早收清单类似,仍是大陆对台湾“让利”的安排,在协议签署后,台湾在大陆市场上取得部分优于其他WTO成员的待遇,但大陆进入台湾市场除少数项目外,多数仍低于其他WTO成员待遇。这种不平衡的特殊安排与低标的开放,正突显两岸政经结构特殊性,必须采先易后难策略,缓步突破。

  尽管如此,“两岸服务贸易协议”对台商打开大陆市场仍有一定的帮助,尤其,大陆目前正致力扩大内需,发展服务业,台湾在电子商务、金融服务及文创等市场准入方面,争取到较外资甚至港资更优惠的待遇,未来可利用此等优势,加大进军大陆市场的利基,并深化两岸业者的合作。

  另一个须重视的问题是,服务业是高度管制的行业,台当局的审批及管理对业者都会造成很大影响,尤其大陆市场人治高于法治,各行各业的潜规则可能扼杀市场开放的美意,因此,双方须在后续执行上,特别是高度管制的电子商务、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业,以及出版、电影及线上游戏等文创产业,进行充分的行政协调,排除各种法规和人为的障碍,才能真正落实开放市场的协议精神。

  从整体来看,要拓展服务贸易,市场开放固是重要环节,但同样重要的是相关配套,如拓展大陆服务市场需要大量的专业人才,台湾金融、文创、医师及各类专业服务人才近年均已出现严重不足的问题,已影响岛内业者创新及产业升级。大陆市场对台湾进一步开放,将产生人才大举西进的效应,对原本人才已经不足的台湾服务业而言,将面对更沉重的生存发展威胁,台当局必须有通盘的思考。

  我们希望台当局能正视相关问题,在“两岸服务贸易协议”签署后,迅速拟定各项配套政策和执行措施,让台湾服务业既能西进发展,留在本土者也能够全方位突破求存,迈向高峰。

(责任编辑:Luci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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