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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万元服务贸易专项发展资金等新疆企业来领

发布时间:2012-09-26 22:41:04 信息来源:人民网 作者:于江艳

  从即日起到10月22日之前,凡新疆从事服务贸易外包的企业,且有具体的服务贸易外包项目,均可向乌市商务局(粮食局)和自治区商务厅申报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

 记者从自治区商务厅了解到,今年新疆首次拿出1000万元专项发展资金用于支持服务贸易产业发展,其中,自治区财政和乌鲁木齐财政各出500万元。服务贸易发展专项资金将重点支持服务外包业务发展、服务外包人才培训、服务贸易公共平台建设、文化产品出口等方面。

  具体来讲,资金补助将支持企业开展国际认证,凡通过软件开发能力成熟模型集成、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信息安全管理、IT服务管理、服务提供商环境安全性等认证的单位,对相关认证及认证维护费用给予一定资助。

  同时,服务外包企业租用数据专线的租赁费,购置交换器、服务器、网络传输设备等,或者为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设立的境外分支机构或办事机构,也将获得一定资助。

  而对文化产品出口经营企业将给予重点支持,其中包括对图书报刊互联网出版物、影视作品与节目、动漫游戏音像制品等投入的翻译费、外语配音费;对境外推广图书报刊及互联网出版物、影视作品与电视节目境外落地播出、商业演出与商业艺术展览项目。文化产品经营单位在境外设立专卖店(柜)的场地租赁费,企业参加境内外展会、洽谈会、论坛等各类服务贸易促进服务活动,也将享受一定资金补贴。

  乌市商务局(粮食局)服务贸易和商贸服务处相关负责人表示,凡是符合服务贸易产业发展政策支持的企业,从即日起可以提出申报,提交相关材料到乌市商务局(粮食局);各地州申报企业可向自治区商务厅提交相关材料,最终通过商务和财政共同审核的项目,才给予发放资金。

  据悉,专项资金支持采用无偿资助和奖励等方式进行,每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将重点奖励年度服务贸易(外包)出口创汇额在2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及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在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

(责任编辑:zhoulin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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