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全国政协委员、永隆银行董事长、招商银行前行长 马蔚华
[提案摘要]
“一带一路”战略是在构建新的对外开放格局下,我国政府主导并强力推动的中长期国家战略,将从更深的层面和更广的范围推动企业“走出去”;而商业银行的跨境金融服务是我国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进行投资经营活动必需的支持和保障。本议案从制度层面和执行层面就鼓励商业银行服务“走出去”企业提出了建议。
一、背景及问题
“一路一带”战略是我国构建新型对外开放格局的重大中长期国家战略,有利于我国加强与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的全面合作;作为资本输出计划的战略载体,其能够与人民币国际化形成相辅相成的乘数效应,带动对外投资高速发展;同时大规模的互联互通建设,将为国内产业结构调整提供契机,并促进外贸出口。
可以预见,在“一路一带”战略的支持下,我国企业“走出去”步伐将进一步加快,特别是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装备制造、基建原材料等多个行业将从中直接获益。而企业“走出去”的步伐要迈得更稳、更扎实,离不开金融的大力支持。“走出去”企业在境外的投资、经营活动,需要依赖银行的信用及资金支持作为坚强后盾;当面临国际金融市场风险时,亦需要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避险方案,帮助企业防范和化解风险。
近年来,国家逐步探索利用“新区+新政”的政策改革安排,促进金融产业与实体经济同步发展,并在多年探索经验基础上逐步明晰和确立了自由贸易区的发展模式,如能进一步优化配套支持措施,推广人民币跨境使用的相关试点政策,商业银行的跨境金融服务的创新空间将更加广阔,服务能力将持续提升,进而为帮助企业“走出去”,促进“一路一带”战略提供助力。
结合上述情况,为了促进“一带一路”背景下我国企业在境外的经营发展,本委员特建议国家对于商业银行的跨境金融服务创新给予鼓励和支持,为企业“走出去”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二、建议及理由
第一,进一步放松相关管制政策,提升商业银行跨境金融服务能力。截至2013年底,我国共有1.53万个境内投资者在境外设立了2.54万家境外投资企业,分布在全球184个国家和地区。仅华为一家企业,已在160个国家和地区开展业务。与此相较,我国商业银行的海外机构建设尚有欠缺。建议简化商业银行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及并购的审批核准手续,鼓励支持其在“一路一带”沿线国家和地区进行业务布局。同时,为鼓励商业银行对企业在“一路一带”区域内的项目提供融资和担保,可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贷款适当调低风险权重,扩大商业银行短期外债指标,并将对外承包工程保函风险专项资金、出口优惠买方信贷等支持政策扩展至股份制商业银行。
第二,加强货币市场基础服务能力建设,为商业银行金融创新提供稳健支撑。在“一路一带”沿线,有众多使用小币种货币的国家和地区,企业在境外的投资经营会面临更大的货币兑换及汇率风险管理需求,建议持续加大清算结算、银行间拆放、货币兑换交易、市场定价机制等基础能力建设,加快跨境人民币清算系统对接和业务处理规则惯例的制定;在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浮动汇率制度基础之上,推动汇率风险管理工具创新,如增加韩元、泰铢、林吉特以外的小币种对人民币的直接报价,满足企业规避汇率风险的多样化需求。
第三,推广资本项目下跨境人民币试点政策,促进企业境外投融资的本币化。在稳步推进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方针指导下,可着力培育以本币计价和结算的跨境债权、股权交易市场。具体而言:可继续扩大境内机构通过离岸人民币市场进行筹融资(如发行海外人民币债券)的范围;简化人民币跨境担保项下的境外筹融资以及对应的资金回流审批手续;扩大跨境人民币贷款的试点范围,等等。由此进一步提高离岸人民币市场的活性,拓宽跨境人民币双向流通的渠道,为企业境外投融资本币化提供金融支持和保障。
第四,加快人民币离岸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加强以分账核算为基础的服务能力建设。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分账核算体系的基础上,尽快培育建立起丰富、完善的人民币离岸金融服务体系,以市场化手段支持实体经济“走出去”,以多样化模式推动金融创新,从而进一步提高人民币国际化地位和运用广度,为企业“走出去”创造更加完备的货币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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