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称欠款公司应及时偿还
本报讯记者汤亚辉近日,江西省顺泰工贸有限公司负责人辛先生向本报投诉称,他于去年6月22日与北京润美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代理“润美生”系列母婴用品在江西的独家销售合同后,花了28万元购买货品,并在南昌开了5个门店销售,结果到了去年9月21日,北京润美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突然中止了与他的合作,导致他无法正常在江西省内正常销售货品。
“因为我们没有代理权,所以就提出退货,对方也答应了,并签订了退货协议,协议上很清楚地注明了分三次退款的比例,并且规定对方要在今年8月30日前结清所有货款,但直到现在,对方仍拖欠十多万元货款。而告诉我的理由是那些货不合格,会影响二次销售。”辛先生说,退货时北京润美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还派了两名工作人员现场清点,并在清点单据上注明了有237184.50元的货物。
昨日,记者电话采访该公司江西片区主管姚某时,他承认参与了现场的退货清点工作,也退了237184.50元的货物,并在清单上签字认可。姚良华表示称,公司如何决定他并不清楚,那些货品是否合格得由公司决断。
记者随后询问了法律人士,得到的答复称,该起纠纷属于“欠款纠纷”,北京润美生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既然派了工作人员当场清点货品,也签字认可了货款数量,则表示该公司认可了退款数额,应及时偿还,江西省顺泰工贸有限公司有权通过法律途径追讨这笔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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