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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明确探索自由贸易园区

发布时间:2012-11-23 22:52:10 信息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胥会云 王琳

  探索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自由贸易园区,在《上海推进国际贸易中心建设条例(草案)》表决稿[下称《条例(草案)》]中得以明确。

  11月21日,上海市人大常委会第37次会议表决通过《条例(草案)》。《条例(草案)》称,推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功能创新和转型升级,鼓励贸易与金融、航运、物流、制造、会展等产业融合发展,探索建立符合国际惯例的自由贸易园区。

  去年11月10日,在上海举行的“第11届世界自由贸易园区大会”上,第九、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蒋正华曾表示,中国的有关主管部门和研究机构正在深入思考和规划特殊监管区未来创新发展的课题。

  向自由贸易园区转型发展,建设与国际惯例更加接轨、具有世界一流水准的自由贸易园区,是许多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探索的方向。

  自1990年5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以来,我国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已经发展出了多种模式,如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跨境工业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等六大类。

  在上述自由贸易园区大会上,海关总署副署长孙毅彪曾指出,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与世界自由贸易园区相比,尚存一定差距,如总体发展不平衡,抗风险能力比较弱等,尤其是近年来因国际市场萎缩而表现得更加突出。另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类型偏多,政策功能需要进一步完善。

  11月2日,一份题为《关于促进特殊监管区科学发展的指导意见》的国务院文件在中央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文件明确,上述6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将逐步整合为“综合保税区”;不符合要求的特殊监管区,将由海关总署报请国务院予以撤销。上述文件还要求,特殊监管区域实行总量控制,适度控制增量,整合优化存量。

  2009年中国生产力促进中心协会起草了一份题为《关于中国在浦东建立自由贸易区设想》的文件,2011年上海明确提出打造自由贸易园区。

  《条例(草案)》同时表示,上海要完善贸易便利化联席会议制度,推动建立贸易便利化的效率指标体系,规范贸易便利化工作流程。

  为推动上海的国际贸易中心建设,目前一批平台项目已经启动。外高桥国际贸易示范区建立了汽车、钟表、医药分销、酒类、机电等10个专业化进口贸易平台。中国(上海)网上国际贸易中心平台于去年年底正式开通,上海海外营销促进中心挂牌运作,推动贸易产业链向海外延伸。上海国际设计与贸易促进中心、上海国际贸易技术标准服务中心等外贸公共服务平台已正式启动。“上海国际贸易常年展示交易中心”、日本商品中心和丹麦商品中心等数个国别商品中心已经成立或正在推进之中。

(责任编辑:zhoulin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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