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中国—东盟金融合作与发展领袖论坛在南宁举行。与会的中国和东盟官员以及专家学者提出,立足于中国和东盟的经济合作需要,在新的世界经济和金融形势下,中国和东盟需要进一步扩大双边贸易本币结算、建立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体系、加快互设金融机构。
据经济参考报报道,中国和东盟金融界人士表示,中国与东盟金融合作需加以推进,货币合作是其重点之一。
为共同促进高效的金融合作,中国和东盟的金融界人士同时建议,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框架下,各国政府应进一步优化政策环境,逐步建立统一、协调的区域性金融市场体系,建立健全金融磋商长效机制;加强金融创新,适应客户在资金收付、信贷支持、保值避险、资产配置等方面的市场需求。
中国和东盟金融监管部门负责人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跨境金融合作带来的风险需通过进一步加强监管合作来防范,在世界经济牵一发动全身的今天,中国和东盟只有进一步完善监管对话与合作模式,才能更好地应对各种全球性、地区性挑战,增强抵御风险能力。
中国和东盟金融监管部门的负责人对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提出三方面建议。一是建立全方位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体系。要加强合作,在外汇综合性统计监测系统的基础上继续完善能够监测跨境资金流动的系统,制定操作规程、设定岗位职责,定期监测,达到对各类跨境收付汇资金性质的立体监测功能,通过多方位比对,对跨境资金性质、方向等快速进行总量定位和明细查询,同时按照资金变动的波幅对各时间段比较的数据进行预测和分析,实现跨境资金总量规模监测、跨境资金流向监测和跨境资金用途监测。在已有系统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功能,提高甄别异常信息的准确性。
二是跨境资金流动监测系统增设预警功能。泰国央行有关官员指出,在跨境资金流动监测系统中要增加多种交易类别的宏观预警功能,包括货物贸易、服务贸易、直接投资、证券投资、外债等。在各业务系统中体现某一类交易和交易主体预警功能,包括银行部门、企业和个人。将整体预警与细化预警结合,将具体风险点与趋势风险有机结合,为达到对国际游资大进大出的有效控制和风险防范奠定技术基础。
三是建立双方多部门信息共享体系。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指出,以涉汇主体为基础,跨境资金监测系统为依托、融入人民银行人民币跨境收付信息管理系统、征信和反洗钱系统。
东盟有关国家的央行官员认为,中国和东盟的海关、工商、商务、税务系统需要密切合作,深入研究双方非现场监测体系的整体需要、创新的特点和发展方向,寻找一种多部门联动、共享、切实可行的监测方法,将进出口报关信息、纳税和退税信息、企业工商营业注册电子信息、注册资本审验信息及外汇局出口核销信息等数据整合在同一现场监测体系当中,共享管理成果,加强分析深度。通过多渠道深入挖掘“热钱”等违法违规资金流动线索,多部门联动,形成打击合力。
中国和东盟金融界人士建议,要进一步推动银行机构加大代理行设置力度,互设金融分支机构。建立中国-东盟金融发展与合作专家库,成立中国-东盟金融人才培养基金,加大区域各国金融专业人才的培养、交流与合作力度。
中国和东盟金融界人士认为,在促进区域内的资本合作方面,要积极推动区域内的合作基金,区域性的合作银行和担保公司的成立;建立金融机构互设分支机构的门槛,帮助中国东盟各国金融机构在其他国家积极尝试开展相关的金融业务、代理期货交易、住房信贷、代理保险和股票投资等新业务;加快区域内的债券市场建设,促进区域内各国的债券市场的开放,探索区域内一国政府金融机构和企业到别国市场发行债券;加强出口国保险领域的合作,降低企业出口贸易的风险,推动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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