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正在先行先试的“市场采购”贸易方式,需要有相适应的外汇管理政策来做服务。近期在省、市外汇局的大力支持下,义乌外汇局为义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试点企业争取到了较为宽松的外汇收结汇政策。
据悉,试点企业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出口,既可以由试点企业收结汇,也可以由其代理出口的个人收结汇,由个人收结汇的,凭代理协议、出口货物报关单正本办理,而外汇局则需要对试点企业的贸易真实性实行主体总量核查。
8月上旬以来,义乌“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先行先试全面推行,为充分贯彻国务院批复义乌国贸改革先行先试的精神,为下一步“市场采购”贸易方式正式实施提供实践基础,义乌外汇局积极向上级局争取试行阶段的外汇管理政策,在政策设计上予以充分体现。一方面,贯彻“源头可溯,责任可究、风险可控”的原则,从外汇管理角度应达到资金流与货物流的匹配;另一方面,在“管得住”的基础上“通得快”,为义乌外贸出口乃至全省外贸出口增长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持。
当前,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已在全国推行。改革取消了出口收汇核销单并调整了出口报关和退税程序,申报出口退税时无需提供核销退税联,出口收结汇无需联网核查,单笔出口退税时间可比改革前缩短近1个月,单笔收结汇时间缩短了4—6个工作日,企业行政成本大幅降低。截至今年8月底,义乌辖内货物贸易收付汇名录企业合计1764家,95%以上合规企业享受货物贸易改革便利。义乌外汇局将有序引导进出口企业进行货物贸易跨境资金流动,为客商及涉外企业营造更加透明、合理、便利的外汇结算环境,支持和服务义乌实体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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