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贸易便利化,进一步改进货物贸易外汇服务和管理,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决定,自2012年8月1日起在全国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并相应调整出口报关流程,优化升级出口收汇与出口退税信息共享机制。8月,河北省出口有所回暖,环比增长18.9%,同比增长10.7%。业内人士认为欧盟市场出口好转是河北省出口回暖的主要原因,但是货物贸易外汇制度的整体改革在其中起到了促进作用。
对于货物贸易外汇核销制度的改革对河北省外贸产生的具体促进作用,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的相关负责人认为,主要可以体现在两方面:
全面降低了社会成本,提高企业资金周转速度,有效促进贸易便利化。
改革后,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更加便利,贸易收付汇效率明显提高。一是新制度下,企业贸易收付汇无需办理核销手续,出口收汇无需联网核查,企业无需频繁往返于外汇局、银行之间,企业交通成本和人员费用大幅减少,每家企业可节约至少半个人工。二是银行为企业办理收付汇的单证和流程均大幅简化,银行柜台办理收付汇业务时间缩短,企业对外贸易收付汇时间缩短,资金周转速度加快。三是改革取消了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企业在报关和申报出口退税时,均不用再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方便了企业办理出口报关和出口退税。
引导和鼓励企业合规守法经营,增强了企业主体自觉、诚信守法意识,有效促进外贸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
外汇局提供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办理确认书,明确告知企业在发生贸易外汇收支时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企业认真阅读后主动签署予以确认,确认书的签署有助于对企业形成正向激励机制,促使企业从机械的照章办事转向主动学习政策、自觉规范经营,提高企业守法意识;外汇局以企业主体作为监管对象,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这种做法有利于鼓励和引导企业走上合规道路,不断提高企业的诚信守法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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