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在全国实施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国家外汇管理局广西区分局在全区推进该项改革工作。有关专家表示,新制度的实施使贸易便利化程度大大提高,企业办理业务时间节省过半,广西4300多家进出口企业从中受益。
据悉,此次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相应调整了出口报关流程,优化升级出口收汇与出口退税信息共享机制,取消了建立于上世纪90年代初的进出口核销制度,企业不再办理出口收汇核销手续。外汇局通过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对企业货物流、资金流实施非现场总量核查,并对企业实行动态监测和分类管理。
由于业务流程大幅简化,改革后银行、企业业务办理所需时间明显缩短。新的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直接减少了银行、企业的系统操作,仅出口收结汇业务便较改革前平均每笔缩短6分钟左右。取消核销单管理后,企业异地出口报关不必先花几天时间把核销单寄到外地,大大提高了企业异地出口报关效率和货物出口速度。
在降低经营成本方面,改革后银行及企业受益匪浅。据区内一家大型进出口企业估算,取消了核销单管理后,该企业一年可节省核销人员工资、交通费等经营成本约3万多元。对于银行而言,由于改革后贸易收支业务单证审核要求大幅简化,银行在柜台人力成本、单证留存成本及其他成本等方面的支出得到进一步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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