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网讯(记者 朱丛笑)8月1日起,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新制度下,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将更加便利,资金周转速度将更快。为让更多企业和金融机构尽快了解这一改革,8月3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南通市中心支局和南通中行特意举办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推广及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指导推进会。
据了解,自8月1日起,企业的贸易外汇管理方式将由现场逐笔核销改变为非现场总量核查。外汇局将根据企业合规性及风险状况将其分为A、B、C三类,并依据其后续业务发展情况动态调整分类结果。外汇局对占绝大多数的A类企业贸易收支给予最大程度的政策便利,对极少数有违规趋向或确认违规的B、C类企业实施重点监管。
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在提升监管效率的同时降低了社会成本,对企业而言,企业贸易收付汇后,无须办理核销手续。通过调整出口报关流程,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企业办理出口报关时不再提供核销单。出口退税凭证得到简化,自2012年8月1日起报关出口的货物,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不再提供核销单。同时,绝大多数企业贸易收付汇手续得到简化,A类企业可凭进口货物报关单、合同或发票等任一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性的单证在银行办理付汇,出口收汇无须联网核查。
改革后,银行柜台办理收付汇业务时间大幅缩短,提高了贸易收付汇效率,使银行和企业都得到很大便利。南通中行相关业务负责人测算,每笔收汇和付汇业务平均分别可节省70%和50%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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