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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纺企业应加强进口棉贸易规避风险意识

发布时间:2012-07-09 14:02:14 信息来源:中国纺织报 作者:

  近年来,随着国内纺织业的快速发展,国内市场对棉花的需求量也大幅增加,尤其是今年上半年,国内外棉花价差较大,国内棉花存在需求缺口,加上今年中储棉大量采购储备,陆续集中到货,棉花进口量激增。

  棉花进口有助于改善我国国内资源偏紧的供求状况,抑制国内棉花价格。但是,在我国棉花进口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进口棉质量出现问题的情况时有发生,许多纺织企业均遭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损失。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呼吁相关进口棉纺企业加大贸易风险意识,充分了解国际市场行情和棉商信誉,可向检验检疫机构咨询现阶段购棉的注意事项,切实按照进口棉花检验规程协助检验检疫部门,真真实实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加强贸易合同规范化

  随着棉花贸易的开放,境外供货企业不断增多,签订的品质指标不规范的现象也越来越多。主要表现在合同中签订不同的品级、多个长度指标、细度范围为一个值、强力既规定最小值又要求平均强力。如签订的品级指标中出现barelyM,就是接近三级,实际检测中以三级检验还是二级半处理呢?

  来自保税区的进口棉花,在合同条款中,国外棉商往往要求国内棉纺企业在合同中只签订“重量结果以CIQ证书为准”,而品质方面不以CIQ结果进行结算、索赔。另外有些非保税区棉花合同中附加条款规定无品质索赔(noqualityclaim),美国的绿卡棉存在着霸王条款,不允许索赔,结合检验检疫部分实际检测情况看,无索赔棉花和绿卡棉并非十全十美,多少存在着品质降级的情况。这就意味着国内棉纺企业对索赔权放弃得更多,损失更大。

  这些不规范的合同给取样、检验工作带来了诸多不便,无法区分棉包单独取样,给实验室检测结果的准确性、数据处理、品质证书的公正性带来了不少问题和困惑,而且影响到出证和统计,证书格式和统计报表无法表述。同时企业向外商索赔也找不到合理的依据。因此鼓励企业要签订中棉协、中纺条款,与信誉度高、供货质量有保证的外商签订规范的合同,从而更好的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利益。

  重视取样鉴重工作

  重量鉴定是进出口贸易中不可缺少的一个环节,根据我国进口棉花历年统计,有90%以上的批次都出现短重,而且短重索赔金额相当可观,因此此项工作十分重要,往往需要企业的多方面配合。这就要求企业自身要自律,加强相关工作的管理,配备必需的设备、场地、材料等,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进口棉纺企业一旦了解到进口棉花到厂或仓库的大约时间,应及时通知所在辖区的检验检疫部门,约定时间现场取样鉴重。同时准备相关衡重器具,取样用的牛皮纸、开包钳、美工刀、标记笔等。

  常见取样不规范问题有:样品不具代表性,取边缘、刀口面或表层较差的棉,甚至有部分企业为获取不法利益,从较差棉包重复多次取样;样品牛皮纸外不标识,无法区分;由于某些企业进口量集中,集中送实验室检测,造成样品保管不善,有的甚至受潮发霉,直接影响到后续品质检验的真实性;取样数量重量不足,表现为样品个数不足到货包数的10%和样品重量不足250g~300g。取样的代表性及数量重量直接影响到后续品质检验的结果,不能为了自身的蝇头小利,造成贸易的失衡。

  鉴重工作中的常见问题有:企业衡器未及时计量校准或已超过有效期;码单填写不规范,乱涂改、复核不细致等。对于取样鉴重工作中发现如霉变、油污、火烧棉等情况应当立即通知贸易方或第三方鉴定机构,会同检验检疫部门,进行残损鉴定,查明残损原因,分清责任归属,切实维护好企业的利益。

  投稿/约稿:010-617239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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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he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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