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存管属地化原则’必然有其合理性,对于保护投资人利益有积极意义,但同时会对已经上线存管系统却不符合属地原则的网贷平台以及相关银行造成不小的影响。将来政策若确实落地,如何将不利因子降到最低,是对监管层智慧的考验。”互金行业研究人士在接受行业采访时曾如此表示。
目前,银行资金存管作为互联网金融合规整改各项中的核心一栏,被业内及各平台合规团队大力重视,而就在存管进程正如火如荼的进行中,6月1日,上海市金融服务办公室在官网公布《上海市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要求 “选择在本市设有经营实体且符合相关条件的商业银行进行客户资金存管”。一时之间,“银行存管属地化”引发市场热议。继上海市之后,深圳市也出台了相关征求意见稿,提出要将存管银行属地化。如果管理办法最终通过,已上线资金存管的互金平台,将因存管行在本地未设立分行不得不更换资金存管银行。
据了解,深圳紧随上海,提出存管属地化后,有银行好不容易才跟上海金融办争取到“新老划断”,如今又要为刚与深圳部分平台签订的13份存管协议可能作废而伤脑筋。
对此,国金宝合规团队在结合自身观察与各方主要论点后,进行了如下几点提炼:
各层级监管政策需统一,不应层层加码
从国家到地方层面的金融监管政策要统一,不应层层加码。此前,央行和十部委联合下发了互金顶层指导意见、银监会亦发布了网贷活动暂行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这两份国家级的管理意见包含了备案、信披、业务红线、资金存管等细化要求,但均未提属地化,表明这并不是一个会影响互金业务监管的突出矛盾点。
技术允许范围内,银行切实履行监管措施
第二,部分地区金融办担忧,异地辖区监管难以追查资金流向,但其实通过技术手段完全可以解决。不少商业银行电子银行部人士和互联网银行人士告知,目前的互联网技术足以支持业务的大量级并发和数据的实时传输,异地秒级监管只需要通过数据接口的调用便可实现。对此,厦门金融办已经开了一个异地数据实时监管的好头,该金融办牵头成立了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预警平台,要求本地、异地存管银行的实时数据上传报送。该平台进行资金流和存证合同内容中的业务数据的匹配,从而实现对存管业务的数据、资金流向等要素的实时监管。
存管业务门槛较高,不应变相作为竞争市场
第三,互联网金融监管中对于资金存管的业务开展并非充分竞争市场,具有一定的准入门槛,对平台资质和背景进行严格的审核,这点毋庸置疑,然而在目前平台争相开展存管业务的火热期间内,不应人为设置过多障碍。此前,第三方支付一直在存管中占据绝大多数份额。因为监管政策迟迟未落地等原因,银行没有足够动力拓展市场。已在去年破冰涉足存管业务的几家银行,而今又可能要因个别区域的属地化政策,将被排斥在外。这就有可能出现一个很严重的问题,很多省份,本地没有一家地方银行提供存管服务,而国有的大银行大都没有介入这项业务,或者即使有但门槛也极高。这就意味着,这些地方的平台将面临无银行可找的尴尬境地。积极拥抱监管,但因为属地化存管的规定而无法合规,平台可能陷入两难局面。
采取智慧监管模式,最大化帮助监管落地
第四,监管层对于互金行业一直采取引导、顺势的可调性监管,旨在希望以此助长行业良性的发展势头,而非所谓的“一刀切”,因为地区监管部门可以根据国家级政策探索出更为智慧、更为适宜的监管方式。北京金融局对于银行存管属地化未作要求,仅强调“须得金融局认可”,被各方解读为最高明的手段,这不仅通过其他门槛的限制让符合规定的平台进场,同时还对存管银行提出高要求,“不是仅仅在本地有分支机构就可以,你的信息建设等软硬件,要能最大化帮助我的监管举措落地”。所以,不设限管得其实更严。不用一纸户口拒绝银行的参与,反能更让银行充分竞争。
拥抱科技监管,做好风险预警与防范
第五,科技监管比物理渠道监管更为符合趋势。中国的互联网金融目前已充分呈现了跨行业、跨市场的影子银行风险,如果监管思路还是停留在物理渠道的简单维度,而不去积极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丰富金融监管手段,那么几乎很难识别交叉性金融风险,更别说做到风险的预警和防范。央行日前成立的金融科技委员会,再早之前成立的国家级互金协会,都已在探索新的监管手段,如信息互通、白名单共享、违约预警制等举措,尽最大化拥抱科技监管。
不可否认“银行存管属地化原则”却有其合理性,但是由于政策出台时间的问题,会造成已经完成了银行资金存管系统上线,但并不符合属地原则的平台非常被动,因为平台换系统很“折腾”,除费用成本、人力成本、时间成本之外,对客户体验造成的负面影响不可低估。不过,平台在当初选择存管银行时应该有一定的政策预判,国金宝合规负责人表示,即便“属地原则”真的实行,监管层也需给平台留出充足的调整时间,并搭配更实际性的协调办法,这样才能最优化监管的规范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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