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综合媒体报道,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向所属会员单位下发了有关P2P网络机构的债权转让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稿指出,符合条件的单个债权可在网贷平台设置的债权转让专区进行转让。
协融所CEO黄万进表示,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出台征求意见稿,允许网贷平台从事符合条件的个人债权转让,这保护了平台的创新活力,促进行业平稳发展和合规经营。
债权转让是指网贷平台上的投资人,通过将出借债权转移给其他投资人,从而实现理财资金提前赎回的功能。个人之间的债权转让主要是网贷平台为了解决借款标的流动性问题,而进行的的一种业务创新,这项目业务在不少平台都有,特别是借款期限较长的大平台。
征求意见稿指出,网贷平台应设置债权转让专区,为出借人之间债权转让业务提供信息中介服务。债权持有人可申请将符合条件的单个债权在平台转让,但不得将债权打包转让。同时,征求意见稿规定,债权持有3个月以上方可转让,网贷平台自身及关联方不得受让债权。要求网贷平台应对被转让债权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对被转让债权做充分信息披露,披露内容应与原始债权信息一样,并且原始债权信息可追溯。
广东互金协会秘书长朱明春表示,此次征求意见稿的内容,是协会在经过多次内部研讨后,将会员平台意见形成的汇总。意见征求完后,会将文件递交给地方互金专项整治小组,还下一步具体如何做,还要需要等监管部门的明确回复。
业内人士认为,意见稿是让平台以“一对一”最传统的方式进行债权转让。与此前对债转“一刀切”监管相比,有一定程度的放开,对当地平台来说还是有一线生机。
(责任编辑:bianji_pub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