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过了第一轮补开增票票据的时机,现在出台了补救政策,但是2017年也快要过去一半了,有些事情,当断则断,别到时候又来后悔和责怪,古人早有告诫:时间如流水,逝者如斯夫哦。
文/全景网《WE言堂》专栏特约 税海涛声
在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票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曾经规定,纳税人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票据,2016年5月1日以后需要补开票据的,可于2016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票普通票据(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随着时间的推移,在2017年1月1日以后,除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其2016年4月30日前收取并已向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的预收款,未开具营业税票据的,可以继续开具增票普通票据以外,其他纳税人就不能再补开此类情形的增票票据了。
然,因种种原因,仍有部分纳税人其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业务,需要在2017年1月1日以后补开增票普通票据(因为全行业营改增后只能开具增票票据)。
如,试点纳税人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发生的应税行为,因税收检查等原因需要补缴税款的,应按照营业税政策规定补缴营业税,这样就涉及到相应的票据开具问题,但纳税人此时补缴的仍然是营业税,除房地产开发企业补缴营业税同时补开增票普通票据属于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情形而没有争议外,对于其他行业的纳税人在2017年1月1日以后补缴的营业税所对应的业务,就无法在不缴增票的情况下再继续补开(开具)增票普通票据了(个别地区经当地的国地税沟通后有所放宽)。
此外,还有一些纳税人,由于自身的原因,或因遗忘、或因结账纠纷等等,未能在2016年12月31日之前及时补开增票普通票据。
为最大限度的解决税制转换的遗留问题,保障全行业营改增的顺利推进,国家税务总局近期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中再次作出规定: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需要补开票据的,可于2017年12月31日前开具增票普通票据(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条规定将补开增票票据的时间延长至2017年12月31日,而且将适用范围由原“在地税机关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票据”的单一情形,扩大至纳税人发生的“需要补开票据的营业税涉税业务”的多种情形:
1. 已补缴营业税税款,未开具票据的;
2. 已申报营业税,未开具票据的;
3. 已申报营业税,已开具票据,发生销售退回或折让、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票据或重新开具票据的。
这样一来,使得诸多实务问题得以解决。如,在营改增后,因售房面积差引发的退补税款和票据开具难题困扰了不少人。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反映最强烈的,营改增后发生的因实测面积小于预售面积,造成的小额退款,如何开具红字票据或重新开具票据的问题,也可按上述规定处理。还有地税部门查补的原营业税纳税人属于2016年5月1日以前的应补缴营业税,对应的收入也可以顺利的补开增票普通票据了。
在此,笔者也再次提醒,有不少纳税人在今年年初很懊悔(没有及时看到笔者在2016年底的提示《此事涉及所有纳税人,错过也许真就没机会了》),错过了第一轮补开增票票据的时机,现在出台了补救政策,但是2017年也快要过去一半了,有些事情,当断则断,别到时候又来后悔和责怪,古人早有告诫:时间如流水,逝者如斯夫哦。
让税改红利惠及每位纳税人
“认证时间延长了180天,就不用担心票据认证超期了,更多的进项都能及时抵扣。”获悉增票票据新规的厦门东南亚大酒店财务人员林溪欣喜地告诉记者。
原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最新的11号公告规定,从今年7月1日起,增票票据的认证时间从180天改为360天,时间延长了一倍。“认证时间延长,意味着抵扣机会的加大,直接带来的是企业税收负担的减轻。”国税人员说。因此,该项新规的出台赢得了纳税人的普遍好评。
据介绍,“营改增”后,思明区绝大部分纳税人都实现了税负降低,改革减负的效应持续释放,但仍有极小部分纳税人因未能充分掌握增票进项抵扣机制、取得进项票据不够等原因,导致税负没有如期减轻。对此,思明区国税局以开展营改增政策“大辅导”为载体,针对不同纳税人的不同原因,分别采取“点对面”、“手把手”集中辅导与个别诊脉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国税业务骨干组成多个政策宣讲团,一方面联合街道“地毯式”铺开政策“大辅导”,另一方面深入企业了解企业税负变动情况,讲解增票抵扣机制和最新政策,帮助纳税人规范财务会记核算,使纳税人更好地适应新税制,从而实现应知尽知、应抵尽抵,让税改红利实实在在惠及每一位纳税人。
税制改革倒逼企业规范管理
增票抵扣机制通过每个环节上企业取得的进项票据,打通增票抵扣链条,消除重复征税,减轻企业负担,是“营改增”成功释放改革红利的关键因素;同时,它也倒逼了企业内部管理的规范化、规模化升级。
“营改增以后,公司对供应商或承包商的增票资质有所要求,并在合同签订中增加了增票相关条款,对能抵扣的项目,要求必须向销货方索取增票专用票据,尽可能实现进项税额应抵尽抵。”厦门顶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池雪梅说。自去年5月营改"杭州发票找葵经理【微信:cxgs020】沈阳发票【电话:136-9316-1021葵经理】成都发票【微信:cxgs020】普通增票,专用增票 公司累计少交税款135.39万元,税负下降了25.2%。谈起税负下降的原因,池雪梅说,进项票据的取得是最主要的因素。“营改增一年以来,我们抵扣的进项税额差不多有1200多万元,直接减轻了税收负担。”池雪梅说,营改增后,企业主动调整经营策略,进一步倒逼规范供货商经营流程。一方面主动调整供应商甄选政策,及时提高对供应商和承包商的一般纳税人资质要求,增加一般纳税人供应商的占比,减少核算不健全的供应商数量;另一方面,增加合同条款,规范票据开具等事宜,倒逼供应商和承包商规范增票票据开具,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经营风险。
管理越规范减税效果越明显
海底捞火锅也是“营改增”的典型受益者。与其他服务业相比,餐饮业更依赖直接材料,比如食材、饮料等是餐饮业企业支出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这一特点,在火锅餐饮中显得尤为突出。
“火锅基本上不需要什么大厨,只要底料炒得好,辅菜配得齐,顾客想吃什么就自己涮,是典型的依赖食材、物料的餐饮类型。”厦门海底捞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理郝朋虎告诉记者。从2016年5月至今,公司税负减少了84%。“为适应营改增,我们重新梳理了每一个供应环节,努力从原来较模糊的管理向精细化管理转变,对供应商的资质更是进行了严格筛选,包括物业、燃气、店里用的火锅锅具,都找的是一般纳税人,就连我们的火锅底料也是统一采购的,都有进项。”郝朋虎说。
“精细化管理是海底捞比其他企业更好地实现减负的重要原因,内部管理越规范的企业,减税降负效果越明显。”思明区国税局税源管理一科副科长曾加祥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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