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季度,金融部门在“规范”上重点发力,出台具有针对性的政策文件,旨在打造金融业稳定发展的健康生态,为金融业发展保驾护航。5月27日,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从大宗交易“过桥减持”的监管、非公开发行股份解禁后的减持规范、完善协议转让规则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减持行为。随后沪深两市交易所也出台了完善减持制度的专门规则。
总的来看,上市公司股东减持问题既涉及股东正常转让股份,也涉及证券市场正常交易秩序的维护。美国、中国香港等有关证券市场大多从限售期、减持方式、减持数量、信息披露等多个方面,以“疏堵结合”的方式对大股东及董事、高管的减持行为进行规范和限制。此次修改完善减持制度,基于“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合理规制、有序引导”的原则,对当前实践中存在的、社会反响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了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既关注资本退出渠道是否正常,也保障资本形成功能的发挥;既保障股东转让股份的应有权利,也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通过梳理,本次减持新规影响定增市场的主要有两条:
1、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东自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50%;
2、特定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减持的解禁限售股不得超过总股本的2%,合计不得超过3%。
两条规则合并执行,即定增解禁后减持90天内不超总股本3%及解禁后12个月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持有定增份额的50%。
本次减持新政将影响定增、PE、大宗交易和可交债等投资方式。新政的出台约束了未来减持的节奏,变相拉长了减持时间,也就是说如果股价随着时间的推移而不断上行,此投资标的才是未来这几类投资的最优标的,新政将倒逼投资者用更加专业的眼光去选择有价值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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