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实施。《办法》颁布后,众多基金公司陆续发布了关于执行《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相关法规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自2017年7月1日起,基金公司将启用更新后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程序,对投资者类别、投资者风险等级、产品风险等级进行划分,并据此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警示投资者可能承担的投资风险。投资者应当在了解产品或者服务情况并听取基金公司适当性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自身能力审慎决策,独立承担投资风险。
荣瑞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表示,荣瑞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高度重视对《办法》的落实,根据《办法》要求,专门成立专项工作小组,为保证制度落实制定了相关制度和流程,并加大投入完成系统开发和升级。
为配合《办法》落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了《基金募集机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并配套发布了六大类业务参考模板。《指引》要求,投资者要区分为普通投资者和专业投资者,并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基金募集机构要按照风险承受能力,将普通投资者由低到高至少分为C1(含风险承受能力最低类别)、C2、C3、C4、C5五种类型。同时,基金募集机构要将基金产品或服务风险按照由低到高的顺序,至少划分为R1、R2、R3、R4、R5五个等级,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的划分也可以委托给第三方机构完成。
2016年5月26日通过审议的《办法》共四十三条,是我国证券期货市场首部投资者保护专项规章,也是资本市场重要的基础性制度。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是现代金融服务的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是让“适合的投资者购买适合的产品”,避免在金融产品创新过程中,将金融产品提供给风险并不匹配的投资群体,导致投资者由于误解产品而发生较大风险。
自《办法》出台以来,基金公司和基金销售机构就已经开始进行流程改造和系统调整,《指引》的落地更是为基金行业贯彻落实《办法》提供了指导。
作为国内知名的客户服务品牌,荣瑞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0月13日,公司主要业务包含,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股权投资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等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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