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晓宁介绍说,基于全球投资现状,各国的投资政策呈双向调整趋势:一方面,许多国家继续对各行业的外国投资实行宽松化政策和促进政策,以刺激经济增长;另一方面,新的管制和限制性措施继续出台,包括与产业政策相关的政策措施。所有这些初步显现了对外国投资者的准入政策的调整(例如,在农业和制药业领域);在采掘业,还包括通过国有化和要求撤资等方式;另外,还有针对海外直接投资的更加严格的措施。
国际投资政策的发展则呈现三大特点:第一,国际投资协定的谈判侧重点正从双边向区域转移——新签的双边投资协定数量继续减少,而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强了在区域层面的投资政策制定;第二,可持续发展在国际投资政策制定过程中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越来越多的协定增加了环境和社会发展以及企业社会责任方面的内容;第三,投资者—政府争端机制越来越受到关注和批评,出现了不少改革设想,但付诸实施的却很少。
全球产业链方面,供应商在落实企业社会责任(CSR)规范方面需要得到帮助。跨国公司CRS规范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中小型企业)的供应商提出了挑战,这些企业要遵守这些规范而且要按照多项的、零散的标准进行报告。决策者们应该把企业社会责任纳入到企业发展和能力建设计划中,以帮助这些供应商应对挑战并且创造新的机会。跨国公司也应该在行业的层面把标准和报告要求统一起来。
调动投资以促进可持续发展是世界各国的重要任务。詹晓宁说,“新一代”投资政策正在涌现,它们在构建或维护有利的整体投资环境的同时,追求更广泛、更复杂的发展政策议程。“其实,在2003年以后,各国投资政策就开始向外资管理与规范调整转型了。”詹晓宁说,“新一代”投资政策把包容性增长和可持续发展视为吸引投资并且从中受益的核心内容,这在国家和国际层面带来了具体的投资政策挑战。从国家层面看,这些挑战包括把投资政策纳入发展战略、把可持续发展目标融入投资政策以及确保投资政策的实用性和有效性。从国际层面看,有必要强化国际投资协定的发展环节,平衡东道国和投资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且管理国际投资协定体制的系统性复杂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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