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们冷静地审视中国投资环境时,挑剔的目光不单指向市场的管理或制度问题,同样也指向投资者自身:非理性投资。不妨说得再具体些,就是投机性投资,甚至是赌博性投资。上至证监会下至评论家,几乎无时无刻不在提醒,各种循循善诱的手段不可谓不用心良苦,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价值投资理念的引入,但效果却出奇的差。
拜知名学者和投资机构的大力弘扬所赐,今天的中国投资市场恐怕没什么比价值投资的理念更深入人心了。不过,一阵轰轰烈烈之后,如今的价值投资更像是一句口号,而且还是一句只号召别人的口号。
何以至此?说白了,还是结果决定一切。热衷价值投资的基金经理们年底一算账,还不及一个赌徒赚得多(单纯考察赚得多少绝非评判投资好坏唯一标准,顾及篇幅,不做展开),在残酷的现实下,再坚定的信徒也不免动摇。总结经验教训,我们不能单纯指责投资者的食“谷”不化或者顽固惰性,说到底,是我们的市场机制容不得价值投资。价值投资的最常见打法,是“做多价值被低估的资产,或做空价值被高估者”,而要做到这一点,其最基本的前提是正确的估值体系。而估值体系是否正确,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市场机制,而非定价方法。一个没有做空机制的市场,不可能有可靠的估值体系。2010年推出的股指期货部分弥补了这方面的不足。但光有股指期货还远远不够,股指期货固然有风险对冲的功能,但更有头寸杠杆的秉性。理性投资者可用它来对冲风险,而嗜赌成性的非理性投资者也可拿它来放大风险。这么一来,正确估值的问题还没解决,赌徒们倒是有了新的赌博工具。
其实,做空机制并非正确估值的充分条件,更非充要条件。要想让做空机制发挥出资产定价中的对冲作用,必须以另一项市场制度作保证,这就是退市制度。退市制度之所以能在估值体系建设中发挥作用,主要归功于它的“阻吓”功能。没有退市制度,赌博者毫无忌惮,赌赢了是皮衣换房子;赌输了,大不了是皮衣换单衣,有了单衣垫底,赌的心理就踏实许多。而退市制度,就是要让这些嗜赌者明白,现在的问题不是皮衣单衣的事儿了,而是内裤都有可能一起输掉。这样一来,那些从一开始就没想好好玩的投机者就得先掂量掂量了。
或许这个时候投资者才会把眼光投向真正的价值资产,才会用心去体会价值投资的含义与路径。但是,解决非理性投资问题,一个做空机制加上退市制度,恐怕还是不够,因为单纯的退市制度对投资者也许是有心理阻吓作用的,但对股票发行人却没有真正约束。对于那些本来就想圈钱走人的发行人来说,退市又有何妨,大不了做一个虚高,然后携款走人,岂不正合意?一旦形成这样局面时,原本已“改邪归正”的人恐怕又要重操旧业了,因为只要跟得准,赌的效果依然可观,干吗还要辛辛苦苦去搞什么价值投资呢?
如此看来,除了要建立约束非理性投资者的市场机制外,更要建立约束可能“设局”的股票发行人的制度,这就得依靠所有权抢购制度了。关于这个抢购制度,我已呼吁了不止一次了,之所以不厌其烦,归根到底还在于其对整个资本市场的意义格外重大。以前我都是从资源配置的角度谈,今天不妨从规范市场投资行为的角度加以补充。如果有了抢购制度,公司上市之前所有者就必须明白这样一个道理:从上市之日起,这企业将来是谁的就说不准了。你经营得好,企业市值节节攀升(远远大于再造成本),那你的企业几乎不存在易主的可能(并且还能给你带来财富增值);经营得不好(更不要说当初就居心不良),一旦企业市值低于再造成本的话,这企业一定就不是你的。不管这企业是子承父业来的还是辛苦创业来的,终归要改姓。这就可以制约那些既想占有企业又想肆意圈钱的人的念头。
要是人家压根儿就没打算再要企业,上了市,圈了钱,便逃之夭夭,那又该当如何?还是要从制度和机制上解决,比如严格的上市审核、对大股东股权转让的实时监控、以及主要股东售股保证金等。总之,只有在制度和机制都很完善的市场上,投机欲望才能得到最大限度的制约,理性的价值投资才能占据其应有的位置。
中国人常讲水到渠成,其实这里面有个前提,就是得先有一个合理的渠道,水来了才能成渠。这个渠道,对于市场来说就是在一系列制度约束下所形成的市场机制,只有当这一整套完整合理的机制形成时,先进的理念才能获得生存的环境,进而生根发芽,将市场引向正确的方向。
从这个意义上也可以说,价值投资不是一种理念,更不是一种方法,而是一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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