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个部委集中连番出台细则,是在国务院颁布“新36条”的背景下,我国能源领域向民间资本加大开放的又一重要举措,反映出当前能源领域对民间资本的欢迎态度。
在能源领域,民间资本已经成为一股重要的力量。据统计,目前,非国有煤矿产量约占全国的40%,民营水电站装机约占全国的26%,民营风电装机约占全国的20%,民营炼油企业加工能力约占全国的18%,火电、水电、煤炭深加工等领域已经涌现出一批非公有制骨干企业。
不过,在民间资本进入能源领域的同时,也面临一些困惑。
首先,传统能源行业的一些特性阻碍了民间资本进入。经过多年的实践发现,传统能源领域因其投资额较大、整体实力要求较高、投资回报周期较长等特点,大多数的民间资本尚不具备这样的条件,开发仍以国有企业为主体。
其次,新能源领域的高技术特性成为民间资本进入的高门槛。民间资本已经在生物质能开发以及晶体硅材料、太阳能热水器、太阳能电池制造等领域居于主导地位,在风电设备制造产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缺乏行业领先的自主创新技术,民营企业整体的竞争力不强,很容易被淘汰出局,导致民间资本投资的积极性大大地被减弱。
事实上,能源行业中存在很多利润较高的领域,用投资的眼光看,对民间资本是具有吸引力的。
那么,该如何激发这种活力呢?首先,政府要营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在我国,能源行业与国家经济发展、百姓生活都息息相关,半点儿马虎不得。为保证国家和人民的用能需求、保证国家能源安全,国有企业承当了建设主力军,慢慢地人们也就有了“垄断”的印象。其实,为了保证供给,许多能源领域,如发电、冶炼等行业是亏损的。
专家建议,为了营造公平的市场环境,我们要摸清家底,理出哪些能源领域不涉及国家能源安全,是可以让民间资本进入的。列出清单后,应对这些领域实行政策公开、程序透明,让各种所有制企业在这些领域中享受同样的政策,在同一平台上公平竞争。同时,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解除民间资本关于不公平竞争的担忧。这样,才能营造出良好的投资环境,让民间资本看到可预期的利润,从而激发民间资本的投资热情。
其次,民间资本也要做足“功课”,苦练内功。
能源行业是资金密集、技术密集、人员密集的领域,有着广阔的发展空间、充分的利润空间,门槛也很高。因此,民间资本不能搞“一窝蜂”,要做足准备,专注于提升技术水平和自主研发能力,培育好核心竞争力,才能有所发展。同时,前面说到我国能源行业于国于民都非常重要,民间资本进入后,除了逐利外,也要承担相应社会责任。
近期,关于石油化工、天然气、煤炭、新能源等能源领域的民资准入细则也将陆续出台。我们期待这些细则可以更加细化,为民间资本进入能源领域制定一份“投资指南”,让能源行业发展和民营资本获利同生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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