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推进券商创新的步伐正在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持续着。
11月中旬,又有包括券商风险监管、自营业务、客户服务等多方面的新政出台,在上海某券商副总裁看来,“这一系列的规定,不仅为券商打开了许多新业务的空间,甚至也释放出券商盈利模式向其他金融领域延伸的可能。”
在今年上半年券商创新大会之后,监管层对于券商创新的相关工作就一直在加速,11条创新措施大多落地,除了出台诸多相关政策,证监会官员还进行了密集调研。上述券商副总裁表示,“越来越多的迹象表明,此次券商创新的背景绝不是仅仅停留在证券行业这一个领域,而可能是更高层对金融行业的整体考虑。”
创新的触角
11 月16 日,证监会发布本年底第二次《关于修改<关于证券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标准的规定>的决定》的公告,其影响范围包含两个方面:各项业务的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下调;连续三年为A 类的公司风险资本准备计算比例从目前基准比例的0.4 倍降低到0.2 倍。
上述公告显示,放松自营投资范围的同时,证监会就证券公司主要金融资产、双融、资管业务的净资本和风险资本准备计提要求进行了同步放松。按照当前的自营和资产管理规模,此次放松使扣减净资本减少47%,风险资本准备少计提33%。
广发证券行业分析师李聪认为,第一个方面的措施将普惠整体证券行业的杠杆率空间,而第二个方面则定向惠及符合该标准的大中型券商的杠杆率空间。
而进一步考虑到券商未来业务模式,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的分析师孙婷估算认为,在新规之前券商的杠杆上限为3.2倍,按照新规的计算方式,券商的杠杆上限仅可提升10%。可见,随着业务的进一步放松,当前券商的风控指标(如衍生品、场外市场证券净资本扣减比例,净资本与净资产比例等)需要进一步放松,以满足券商加杠杆经营的需求。
毋庸置疑的是,2012年是监管层鼓励创新业务、重塑券商交易、托管结算、支付以及融资和投资这“五大基础功能”的政策大年,监管层临近年底陆续落地多项行业政策,对券商显然是重要利好。
而在11月中旬出台的一系列政策中,如果说上述配套风险监管的松绑代表了监管态度,那么其他的几点政策也或许体现了监管层对券商创新的方向性意见。
近期,据《证券时报》报道,光大证券获得消费支付首家创新资格,另有华创证券、国泰君安证券等券商也在搭建IT系统,意欲申报此类创新资格。“支付功能开闸”令证券公司基础性金融中介功能取得实质性突破,相对银行等其他金融机构的财富管理竞争力亦进一步提升。
孙婷认为,证券账户的支付功能,是证券公司完善证券账户全功能体系建设上的重大创新,为证券公司提供现金管理服务提供了重要手段。一方面,此举将有效提升行业客户保证金规模,从而增加券商保证金利差收入;另一方面,证券公司可在此基础上结合质押回购等业务进一步开发现金管理产品,提高客户现金存款利率并进一步吸引流动性资金;同时,此举也预示着证券公司交易、托管功能的进一步放松指日可待,证券公司基础性金融中介功能将显著增强。
另外,此次监管层还拓宽了自营业务的投资范围,这显然有利于提升资金业务收益率的中枢,而这也是继资产管理业务投资范围放开之后,券商自营业务投资范围进一步放松。
数据显示,过去几年券商的自营规模逐年增加,从2008年的3340亿元增加至2012年的5478亿元。但由于投资范围受限,收益率水平一直较低,行业资金业务收益率只有4%-6%,拖累了行业整体的资金回报率。而孙婷表示,此次自营范围增加私募债、衍生品套利、场外市场证券和信托、券商资管、银行理财产品等其他金融机构备案的产品,有望直接提升券商的自营业务收益率。
金融业利润转移
在上述政策外,此次监管层还让券商代销金融产品范围的放宽“落地”,孙婷认为,这或给券商贡献百亿收入,且短期即可见增量效应。
根据规定,今后证券公司可代销金融产品的范围,将由目前的公募基金、券商理财产品等少量品种,扩展至几乎所有合规的金融产品。
在某上市券商上海分公司负责人看来,证券公司代卖金融产品,一方面将吸引营业部客户的新增资金,实现帮助客户进行财富管理的转型;另一方面,会吸引一部分当前用于股票投资的客户资金,即使如此,代卖金融产品仍将给券商贡献新增收入。
目前,代卖金融产品的费率为1%-1.5%,而股票交易的佣金率为万分之八(买卖双边为万分之十六),这样代卖一定资金金融产品获得渠道收入相当于相同资金6至9倍的换手率,而2011年全市场的换手率为2.6倍,远低于6至9倍,这也就意味着对于相同资金,赚取的代卖销售金融产品的渠道收入高于佣金收入。
而从现有的数据来看,无论客户资产还是产品供给均在10万亿以上,孙婷预计未来券商代卖金融产品的规模将上万亿元,将给行业贡献150亿以上收入,约占行业收入10%-15%。
目前的迹象表明,包括基金公司和券商资管公司在内的证券资产管理领域在今年不断地接受从银行领域转移过来的利润,虽然只是银行利润的微小部分。银监会统计数据显示,2011年我国商业银行业共实现净利润1.04万亿元,同比增长36%。其中,五大国有商业银行净利润水平占行业总利润的六成多,达到6808.49亿元。
对于这一居高不下的利润,“利润的同时也是压力。”上述券商副总裁认为,“银行对金融领域利润垄断的同时,也将更多的风险扛在了肩上,显然监管层希望这种情况有所改变。”
2012年9月26日,《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发布,并于11月1日施行。10月18日,《证券公司客户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发布并施行。这两个法规的生效,标志着专户业务和资管业务发展大幕的拉开。
(责任编辑:zhoulinj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