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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什么来拯救“联保”

发布时间:2012-09-08 03:28:56 信息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

  

  最近,杭州、宁波和温州等地互保联保贷款出现“火烧连营”之势。环环相扣的互保联保贷款,从当初解决企业融资难的“保险索”,现在反而成了企业资金链断裂的“导火索”。

  专家指出,互保联保的危机根源是没有按照当年设计规避风险的做法来操作。而现在的危机处理也没有按商业原则来处理,民营企业遇到困难就求助政府帮忙解决,使得民营企业“预算软约束”风险加大。

  被窜改的互保

  简单来说,“互保”贷款,指由两个企业之间对等承担保证担保责任的保证贷款。而“联保”贷款,是指3家或3家以上企业,自愿组成担保联合体,其中某一家企业向银行申请贷款后,联保体所有成员都需承担还款连带责任。

  “互保”、“联保”贷款最早出现是在10多年前,是当时中国农业银行支持农村经济发展针对农户推出的一种贷款方式。由于农户缺少抵押物,银行为了控制风险,要求农户在贷款时找一家农户或者几家农户为其担保,一旦出现还不上贷款的情况,就由其他农户承担还款连带责任。由于每家农户贷款数额不大,即使出现风险,也在银行可承受的范围内,因而互保、联保方式一度被当做商业银行的创新和经验广泛运用。

  温州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会长周德文说,由于抵押物不足,温州当地很多民营企业根本没法获得银行抵押贷款,只能通过互保、联保这种方式。事实上,互保、联保贷款曾被认为是商业银行为企业融资创新,并有效防控风险的模式,受到江浙一带的政府、银行和企业广泛推崇和推广。

  然而,当初设计互保、联保方式来解决融资难、规避风险的一些根本原则,在推广过程中不断被突破。

  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尖锐地指出,互保、联保危机的根源在于银行没有按照当时设计规避风险的做法来操作,联保模式要降低风险需遵循两条原则:一是一组企业互保,每次只允许一户借款,还清之后才可下一户再借;二是互保企业的业务景气不相关或负相关。反之,上下游或同业互保,一旦出现行业不景气,所有的企业都可能同时出问题。

  温州某商业银行的客户经理告诉记者,在操作过程中,这两条原则都没有被执行,当地企业都是两家或多家企业联合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上下游或同业可以互保贷款。业界有人尖锐地指出,“说穿了,联保就是让家家企业都能贷上款,谁管经营风险,出现风险都推诿是经济危机造成的。”

  周德文介绍,今年杭州发生的担保危机,600多家企业被不同程度地拖入债务深渊,其源头就是一家建筑企业——浙江天煜建设公司。

  天煜建设出事后,首当其冲受到牵连的,是和其存在互保关系的浙江家具制造企业嘉逸集团有限公司,嘉逸集团及其关联公司陆续被建设银行、宁波银行等8家银行收贷,收贷金额过亿元。而嘉逸集团涉及的互保有6大集团,涉及企业超过30家,且多为家具企业。杭州家具商会曾做过一个统计,仅杭州一地家具业内,牵涉互保、联保的企业就超过100家,债务金额超过100亿。

  上海财经大学现代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奚君羊指出,互保、联保模式最大风险在于这些企业是环环相扣的,一家企业的风险可能蔓延至一系列联保企业。

  模式悬念

  对这种互保联保的方式,银行界和企业界早已看到风险。

  广州某银行人士称,2008年初在江浙一带联保互保授信模式成效斐然时,该银行广州分行曾去学习调研,得出结论是该模式无法对抗经济下行周期的行业风险,所以没有引进到广州。“果然,到了2008年下半年该模式不良贷款频出,但得益于2009年4万亿经济刺激计划,当地分行缓过神来,现在又搞出这么多联保互保的案子来,这是好了伤疤忘了疼。”

  除了银行的风险意识之外,企业文化起着关键的作用。一家股份制银行广州分行对公业务部的负责人告诉记者,“在广州,很难找到愿意做互保联保的商会,除了温州商会愿做互保联保之外,其他的商会都不愿意抱团贷款。”事实上,当地的大多数企业都不相信互保联保的合作对象。“好企业、大企业都不愿接受联保互保,它们为什么要为差的企业做贷款担保?愿做互保联保的企业,无非是几家差的企业,合伙骗钱。”

  跟江浙不同,珠三角的许多银行互保联保贷款业务做得不多,并且一般是集中在专业市场、商会、产业园区的小额贷款部分。某银行中小企业部副总经理告诉记者,该行的互保联保产品,按规定只能做一层担保,不能像浙江等地做两层或多层的担保,也不能为关联企业做担保。事实上,也正是在这种保守的银行和企业文化下,珠三角互保联保的问题远远不及长三角严重。

  而上述温州某商业银行的客户经理告诉记者,目前当地银行还是很支持做联保互保贷款业务,在大量联保企业出事后,他建议企业“选择互保联保的对象时,要了解企业的运营状况和现金流,还特别注重合作企业主的人品,而最重要的是要避开做房地产和有民间借贷的企业”。

  周德文指出,互保联保贷款确实存在很大风险,但当前依然不失为广大中小微企业解决贷款缺乏抵押物难题的一种办法。既要发挥其作用,又要防控其风险,所以需要对“互保”这一形式进行创新。“目前温州一些协会(商会)与相关银行合作设立‘互助合作基金’,有融资需要的企业经银行认可,认缴一定数额的互助保证金后即成为‘基金会’会员,便可向有关银行提出无需任何抵押、担保的贷款申请,方便地获得银行核定授信额度内的贷款。即使互助合作基金会中某个贷款企业发生了风险,其他会员企业只需承担认缴的互助保证金以内的有限责任,对企业绝对不会‘伤筋动骨’。”

  周德文认为,在这场互保危机中,银行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银行在放贷之前应该对企业的经营状况作深入的了解,认真评估企业的还贷能力。放贷之后,也要不断收集贷款企业的相关信息。但是,“互保”实际上是银行把对一家企业贷款的风险转嫁到另一家或多家企业身上,以降低银行自身的风险。

  浙江光正大律师事务所的林达律师认为,互保模式危机爆发与专业担保机构缺失有关。在互保模式下,贷款人和担保人其实是同一主体,不但未能降低企业的法律风险,反而将风险放大。“正常情况下,担保可以由专门从事金融担保的担保公司从事,但是现在这样的专业机构却很少。”林达说。

  警惕民企“预算软约束”

  在互保联保危机的“蝴蝶效应”下,浙江企业陷入了恐慌之中。民营企业向银行和政府伸出了求援之手。

  2012年3月,杭州家具商会草拟了一份《关于杭州市家具行业信贷危机的紧急报告》,详述了银行单方面收贷行为造成了家具企业金融环境的急剧恶化。该报告呈报至杭州市主管经济、金融等工作的部门,寄希望政府能出面,让银行停止收贷。

  据悉,目前通过政府协调,银行已经开始对企业进行政策倾斜,停止收贷。有的政府继续“拉郎配”,希望一些好企业给政府欲出手扶持的部分企业作贷款担保。

  然而,这样真是正确的做法吗?

  “政府这样做不正确,不能提倡。”鲁政委明确地指出,这种做法违背市场原则,会为后续埋下巨大的道德风险隐患。“民营企业都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但是在这一轮经济调整中,民营企业普遍一遇到困难,就开始求助于政府,出现了民营企业‘预算软约束’的风险,这是我们需要警惕的。”

  所谓的“预算软约束”是指,向企业提供资金的机构(政府或银行)未能坚持原先的商业约定,使企业的资金运用超过了它的当期收益的范围。在此问题上,简单来说即是,当企业出问题时,企业没有被清算而破产,而是被政府和银行救助得以继续存活下去 。

  “应该按照商业原则来处理,企业还不起钱,银行该起诉就起诉,联保企业该代偿的就要代偿。”鲁政委说。

  经济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认为,在互保危机中,政府部门虽然应该采取相应的干预措施,但是无论采取任何措施都必须通过合法途径。政府对于市场经济的干预应该适度、受约束、在一定范围内,市场经济有其自身的运行规律,政府干预应以不损害市场机制正常运行基础为极限,政府不能干预企业的经营自主权。

  “比如,在企业互保危机中,只是民事法律问题,就应该依据民事法律,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政府不能用行政手段,特别是不能采取刑事手段来解决民事问题。”李曙光说。

(责任编辑:zhoulin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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