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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项民间投资细则出齐 垄断玻璃门能否打开

发布时间:2012-07-30 09:22:42 信息来源:北京晨报 作者:



  2、“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

  问:已经出台的“民间投资36条”实施细则有哪些亮点?

  答:“民间投资36条”实施细则,在拓宽民间资本的投资领域、投资渠道和投资方式等方面都有较大的突破和新意,主要有三个亮点。

  一是准入范围更加细化。不仅准入范围明确,而且进入的行业更加具体,对民间资本进入的领域、途径和方式以及相关的保障措施都做出了明确规定。二是投资方式更加具体。提出不仅允许参股,还可以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融资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三是操作措施更加明确。相对于“民间投资36条”原则性规定,实施细则明确提出相应政策予以配套,具有相当强的可操作性。

  3、“垄断行业的开放是一个渐进的过程”

  问:如何进一步推动“民间投资36条”实施细则贯彻落实?

  答:全国工商联近期围绕“民间投资36条”实施细则召开了民营企业家座谈会,与会代表反映,面对国有企业既成高壁垒的现状,相关产业领域民间资本具体如何介入、经营权和收益权如何分配以及行业竞争规则等方面,在细则中没有更多的体现,希望国家能够在民间资本进入行业领域流程和行业竞争规则方面更加细化。

  广大民营企业也要充分认识到,垄断行业的开放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有关政策措施的出台也有一个不断完善的过程,民间资本的进入更要经历一个逐渐深入的过程。

(责任编辑:biz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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