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家媒体报道称,德国企业Solarworld已向欧盟委员会提交申诉,要求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反倾销调查,欧盟委员会有可能近期决定是否立案调查。
7月26日,对这一即将升级的全球光伏贸易战,我国4家光伏企业:英利、尚德、天合、阿特斯代表光伏发电促进联盟和中国光伏行业,于北京正式发表《联合声明》(下称《声明》),强烈呼吁欧盟立足长远,从中欧贸易合作以及应对气候变化、能源危机和可持续发展的人类整体利益出发,慎重考虑对华光伏发起反倾销调查,并呼吁中国政府采取积极果断措施,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中国制造
占产业价值链低于一成
《声明》认为,光伏产业正处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任何限制市场的行为,都将置整个行业于危险境地。“目前,全球光伏市场正在经历大规模的自我调整。通过理性化的自由竞争,未来可以形成更为科学、更为合理的市场模式。欧盟作为最早倡导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政治、经济体,其光伏产业一直以来也得到了欧盟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发展系列政策的大力支持。
现阶段,欧盟应该非常清楚,任何一种限制市场开放的贸易保护主义行为,都将会破坏到光伏产业的平衡发展,最终阻碍能源结构改革的进程,阻碍全球共同实现长期节能减排的战略目标”。
过去8年,由于产业的技术开发,光伏产品价格明显下降。光伏组件成本实现了1美元/瓦左右。光伏电池转换率不断得到提高,从最初的14%达到了今天的19%以上。光伏发电开始真正地走进千家万户,而这一切离不开光伏产业在全球分工下的高效合作。
中国光伏产业与各国光伏产业是优势互补的利益共同体,中国光伏在发展自身的同时,也为世界光伏带来了更多的机遇和生机。仅以欧盟各国为例,2011年,以技术研发、原材料、设备制造等为优势的欧盟,对华出口光伏设备及原材料总值达75亿美元。在近年的光伏贸易方面,欧盟也基本处于顺差状态。而从整个光伏产业的价值链看,以规模、制造为优势的中国,生产大多集中在组件端。其制造增值约每瓦0.2-0.3美元,按现在国际平均太阳能发电装置安装成本每瓦大概在2.5-3美元来算,中国也仅占整个光伏价值链的8%-10%。
此外,由于光伏产业“全球本土化”的发展特征明显,中国光伏企业在缓解欧盟各国就业压力等方面,也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据不完全统计,欧盟目前与太阳能产业相关的岗位约28万到30万左右,其中大部分岗位直接或间接来自于中国企业。
因此,《声明》表示,光伏产业是世界的产业,各国在发展光伏产业的过程中,属于利益共同体。而要更好地发展光伏产业,就必须继续加强各国间的合作,避免贸易壁垒,才能开创出合作和谐、互补共赢的局面。
中国光伏业不存在非法补贴
《声明》指出,中国光伏产品得到世界各国消费者的广泛认可和青睐,主要得于其更高的性价比、更好的产品质量和更为全面的售后服务。完全遵循市场公平竞争的基本原则,也是中国光伏企业品牌不断成熟的重要标志。
在此之前,为应对美国的“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中国光伏企业已向官方提供了大量事实依据,证明中国光伏并不存在任何所谓的非法补贴和倾销。此外,众多美国企业、欧洲企业以及国际光伏产业联盟,也都一致证实和认为:Solarworld为了自身的商业利益,而对中国光伏企业提出的无理诉讼,是毫无依据的。
此外,《声明》还呼吁中国政府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和果断的措施,维护中国光伏以及其他出口行业在国际市场上公平竞争等合法权益。
随着近年来技术和体系的不断成熟,太阳能光伏已成为中国最具竞争力的出口产业之一,同时也是中国经济“稳增长、促发展”的重要保障支撑。
欧盟和中国分别为世界第一、第三大经济体,同时又互为第一大贸易伙伴,构建友好公平的贸易环境,符合双方发展的共同利益。2011年,中国近358亿美元的光伏产品出口,近6成以上是到欧盟。而欧盟对中国的出口也是迅猛增长,涵盖了机械设备、汽车、飞机、农产品、奢侈品等各种行业。如果欧盟跟随美国,同样对中国光伏发起反倾销调查,那么,中国光伏产业将会遭受致命的打击。与此同时,还会激发中欧之间全面的贸易战,造成两败俱伤的严重后果。这种“闭关锁国”的做法,在全球金融风波尚未结束的大背景下,不仅起不到WTO主要成员国应该积极促进全球经济复苏与合作的带动作用,还会产生难于预估的负面影响,纵容全球贸易保护主义抬头。
《声明》认为,“我们强烈呼吁,在欧盟尚未立案之前,中国政府应与欧盟立即展开高层对话,共同寻求解决方案,争取事态好转,阻止立案。若欧盟置中欧经贸合作大局于不顾,执意要立案,中国政府应该采取一切的必要措施,全方位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中国企业也将继续积极应对,并付出一切努力,坚决捍卫自己的权益”。
近日,我国商务部发布2012年第40号和第41号公告,决定7月2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调查。
(责任编辑:hey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