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今年财政部商务部继续对我国企业从事境外投资、对外承包工程和对外劳务合作等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予以支持,今年重点支持的项目新增了矿业,而且取消了贷款贴息等项目的支持限额。
7月19日, 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做好2012年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了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的包括内容、今年重点支持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支持的内容及标准等。对比去年发布的关于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文件发现,今年重点支持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在之前的项目上新增了矿业。在给予贷款贴息的资金支持方面,撤销了之前规定的“同一企业当年获得的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专项资金累计补助额不得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增加矿业主要是基于目前我国的资源形势。以前我国在能源方面大多数是进出口贸易,现在考虑推进实施对外经济合作的方式,这种方式有个好处,就是我国可以到外国去参与国外矿产开采;另外,我国的矿产资源也可以采取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到国内开采这样的形式,从而增加了我国资源保障的形式。”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表示。
“这背后其实也预示着我国经济发展程度提高,而且在当前全球经济形势不太乐观的情况下,加大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业务的开拓也有战略上的考虑。”白明同时表示。
此外,专项资金还将企业开展对外投资合作业务投保海外投资保险的保费纳入支持范围,给予一定比例的资助;对于“走出去”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补助,取消了“每人最高保险金额不超过50万元人民币,支持比例不超过实际保费支出的50%”的规定;也取消了对外派劳务人员的适应性培训费用补助费不高于500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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