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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土:争端别有用心?中国胜算几何?

发布时间:2012-07-18 10:47:29 信息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与原材料案不同的是,在稀土问题上,中国不仅对出口进行了限制,对国内的开采、生产等一系列环节也严加管控。如对国内市场采取配额开采、对分离冶炼指标也进行配额控制,这符合GATT第20条“与保护可用尽的自然资源有关的措施,如此类措施与限制国内生产或消费一同实施”的条款要求。

  受访专家普遍认为,我国现行的稀土指令性生产计划将是我国在此次诉讼案件中的有力证据。

  但屠新泉同时提醒,对于稀土案也不能太过乐观。从以往案例来看,被诉方获胜的几率还不到30%。中国虽然在配额方面占有一定的有利证据,但WTO的某些基本规则中方还是很难逾越。

  屠新泉告诉记者,WTO存在的意义就是要维护贸易公平,它反对一切形式的贸易限制和保护政策。根据WTO基本规则,除非是“迫不得已”,否则,不管理由多么崇高,成员国均无权限制正常交易的商品出口。

  以稀土案为例,中国完全可以利用其他方式和措施来保护稀土资源和生态环境,如加强生产端的环境治理甚至完全限制开采。“以限制出口的手段来保护资源环境在WTO看来都是别有他用。”从这个角度来讲,屠新泉对稀土案能否胜诉也颇有些担心。

  一般来说,从正式提起诉讼到世贸组织专家组成、发布初裁再到发布终裁,整个过程大约需要2~3年的时间。屠新泉认为,中国应该利用这段时间加强对国内稀土产业的整顿与管理,这对于诉讼本身和中国的战略资源保护都不是坏事。

(责任编辑:hey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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