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近日出台的《关于贯彻落实“六个进一步”新要求的实施意见》,将在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领域每年新增100个以上协议投资3000万美元的台资项目,以引导台资企业在江苏的发展方向。该实施意见同时指出,江苏将实施台资企业自主创新、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三自主”转型升级工程,保证台资企业享受和内资企业同等的政策扶持;此外,该省计划每年邀请台湾工商企业界重要人士1000人次以上赴苏考察交流。
针对台商台企反响强烈的用地、用工、融资难问题,实施意见明确有关部门将按照“同等优先、适当放宽”的原则予以解决。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土地供应政策的项目优先安排用地;并加强对台资企业用工需求服务,免费为台资企业提供用工信息和咨询。意见要求江苏省金融机构加大对台资企业的信贷支持,保持台资企业的贷款增长,保证增幅不低于全部贷款的增幅水平。
江苏是大陆与台湾交流合作关系最密切、成果最丰硕的地区之一。今年一季度,江苏协议利用台资超过27亿美元,实际到帐台资9.7亿美元。目前累计批准台资企业超过2.3万家,台商投资位居大陆各省市之首。2011年,苏台贸易额393亿美元,同比增长10.8%,占2011年大陆与台湾贸易总额的近四分之一。今年一季度,苏台贸易额超过83亿美元,其中进口66亿美元,占贸易额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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