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财政厅了解到,为减轻外贸企业负担,促进出口稳定增长,今年我省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
免收出入境检验检疫费的范围包括所有出境货物、运输工具、集装箱及其他法定检验检疫物,不包括对出境人员预防接种和体检收取的费用以及企事业单位承担与出境检验检疫有关的商业性自愿委托检测和鉴定、出境检疫处理、动物免疫接种工作收取的费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依法履行职能所需经费由财政预算予以统筹安排。相关部门需要严格落实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政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拒绝执行。财政和物价部门也将加强监督检查力度。
太原海关发布的我省最新外贸数据显示,今年1月份,我省进出口总值达80.2亿元人民币。其中,出口43.8亿元,增长12.7%。免收出口商品检验检疫费有利于我省商品扩大出口,促进相关企业发展。(记者 何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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