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贸易和投资便利化,积极引导企业降低汇兑风险和汇兑损失,提升中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以及推进人民币的国际化进程,2009年4月,国务院决定在上海、广州、深圳、珠海、东莞5个城市先行开展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境外地域范围定为中国港澳地区和东盟国家。同年7月,《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出台,并全面铺开。
先行试点一年后,人民银行及相关部委在总结5个城市的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决定扩大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试点范围,2010年6月22日,人民银行联合六部委下发了《关于扩大跨境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地区进一步扩大至全国20个省(区、市),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的境外地域也由当初的港澳、东盟地区,扩展到所有国家和地区。
也就是从2010年6月22日开始,我市成为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试点地区,正式启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7月份,在市政府的牵头组织下,我市建立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工作机制,由人民银行、财政、外经贸、海关、国税、银监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指导和推动试点工作。作为主要负责方,中国人民银行嘉兴市中心支行积极开展调研,深入走访企业和银行,实地调查他们对跨境人民币业务的需求,以及具体操作中的难点,及时针对银企集中反映的交叉币种、误用核销单等疑难杂症进行研讨,并向上级行反馈请示,组织专人研究制定相关业务操作指引,推动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开展。
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坚持市场主导,顺应市场需求,多措并举扩大跨境人民币业务范围和品种,扎实开展经常项下业务,有序推进资本项下业务,积极探索创新跨境人民币业务开展方式,引导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为企业提供“一揽子”的跨境人民币金融服务,全面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
为扎实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积极服务开放型实体经济,中国人民银行嘉兴市中心支行力争做到“三个到位”。具体来说,就是通过广交会、跨境人民币宣传月、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周、多种媒体等,做到政策宣讲服务到位;通过现场调研、非现场核查、新业务通报等,做到金融产品服务到位;通过网上问卷调查、企业承受力座谈、与企业行业协会合作等,做到市场跟踪服务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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