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黄律圣
随着国内经济发展进步巨大,高净值人士的人数也越来越多。这些高净值人士为了能让手中的财富有更多的机会实现增值,就希望能寻找到更多的投资渠道来操作。因此,当国内的投资理财产品难以满足这些高净值客户的需求之时,境外理财产品的投资渠道则成为了另一种投资理财方式的有效补充。
目前,由于受到政策法规的制约和监管,国内银行从事离岸业务的权限并没有完全放开,境外理财产品的开发和购买还受到一定的阻碍。所以不论是国内的高净值人士希望投资境外金融产品,还是国外的高净值人士希望投资中国的境内理财产品都不太方便,可供选择的资产配置方案很少。因此,要想使得境内外投资理财变得更加顺畅就要为行业监管松绑,推动银行离岸业务的发展。
究竟什么是离岸业务呢?其实,离岸业务就是指银行吸收非居民的资金,服务于非居民的金融活动。如境外投资理财。中资银行和外资银行都会涉及。“非居民”是指在中国大陆以外(包括港、澳、台地区)的自然人、法人(包括在境外注册的中国境外企业)、政府机构、国际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以及中资金融机构的海外分支机构,但不包括境内机构的境外代表机构和办事机构。
境外理财投资如何选?
据了解,目前在银行业中涉及了离岸业务的中资和外资银行都很多。国内的银行主要以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现改为平安银行)、浦发银行、广发银行等为主;外资银行中主要以汇丰银行、渣打银行、东亚银行、荷兰银行、恒生银行、德意志银行等为主。而在台湾地区,则主要以本土的台湾富邦银行最为积极,台湾外商银行方面则以花旗银行及汇丰银行为代表(主要对比情况参见表1,以下跨境产品业务由大陆及台湾各家银行网站查询而来)。
此外,从大陆与台湾两岸的跨境理财产品种类来看,双方又各有侧重点。依照现行的法令,大陆中资银行的跨境理财产品主要有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同业外汇拆借(指银行与国际金融市场及境内其它银行离岸资金间之同业拆借)、国际结算、发行大额可转让存款证(指以总行名义发行的大额可转让存款证)等几块业务为主;台湾银行(如台湾UBS私人银行)则依照目前实际的交易,提供共同基金服务、保险服务、融资服务、海外债券、结构式商品、双元双利投资组合、海外股票(含ETF/DR)交易服务等等。因此对比发现,大陆的国内银行主要以人民币汇率相关业务为主;台湾的银行则以财富管理的投资理财业务为主轴。因而,两岸银行的离岸业务差异较大。
国内银行发展离岸业务有何阻碍?
目前,在国内地区的相关法令中,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两种相关法律法规,并无其它具体的法令再对跨境理财产品有做出限制,而正由于相关细节部分并不详细,以至于增加了商业银行发展离岸业务的困难度。而具体来说,主要有两点阻碍因素:
1.账户障碍
由于贷款银行要求境外的借款人办理业务时,鼓励开立账户以便监管,但是,仅仅只是在政策上允许开立NRA账户(即允许境外企业直接在大陆开立银行账户),它只能结算却并不能进行融资,这将制约银行为企业提供贷款的可能性。
2.担保障碍
此外,许多银行需要客户出示担保物品,才愿意提供和办理跨境贷款业务,但是,目前客户担保的条规须符合外汇局的规定并逐项批准,这将令客户受到诸多限制,因而也成为跨境理财业务的又一大障碍。
国内开展离岸业务有何制约因素?
目前来说,国内的银行开展离岸业务,还是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较难提供全面的资产配置服务方案,而究其原因,在主客观等多个方面都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1.执行单位的繁琐
对金融机构来说,银行离岸业务的审批、拍照发放等申请流程非常繁琐,并不是轻而易举就能完成的事情。如银监会对跨境贷款市场准入金及金融相关产品的审批、外汇局对资本跨境流动和对外权的登记,以及央行对人民币跨境贷款及结算等外汇理财产品的核定等都需要经过长时间的报批和审批才有可能成功。
2.贷款门槛过严
由于办理跨境贷款理财方案需要涉及相关两国(甚至多国)的法令及现金流体系,很多银行都把贷款的门槛提高,甚至有些跨境贷款条件必须是总行VIP客户才能办理,导致贷款困难提高。
3.金融体系不够自由化
大陆地区的外汇管制、经营自主权过于严格,导致国内商业银行的自由程度较低,缺乏足够的境外投资理财的竞争力。
4.离岸账户保密制度缺乏法令规定
此外,国内《离岸业务管理办法》中缺乏对于富人隐私权利保护的明文法规,这对于吸引富人的投资将大打折扣。
5.离岸优惠制度不够完善
一般来说,优惠制度包括如税收优惠、制度优惠等,这些优惠制度的不完善将成为阻碍推动离岸业务的诱因。
离岸业务发展优势
在国内,银行如果利用境外资金提供离岸账户“质押担保”,再对在案客户提供“授信”服务时(同一家银行办理授信业务),不但离岸大额质押资金可以享受到优惠存款利率,在岸授信风险也大幅降低。不过在岸客户需为三资企业,会有“投注差”的问题(国内对投资金额限制较为严格)。
举例来说,招商银行的离在岸背对背信用证业务就可以帮助一些企业客户有效推动进口业务。运用招商的离在岸背对背信用证业务,可以使离岸客户借助在岸公司在国内分支行的授信,以信用方式在离岸部取得背对背信用证开证额度,支持其进口业务。并且两笔信用证在同一家银行操作,手续比较简便,利于业务衔接。该业务还可以较好地配合境内外公司的整体税务安排。
此外,在操作流程方面,境外资金无需汇入国内,而是采用定期存款或结构性存款的方式做为保证金,存放在招商银行离岸业务部,由招商银行离岸业务部向招商银行国内分行开出备用信用证,招商银行国内分行再以该备用信用证作为保证条件,向国内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人民币授信。
因此可以预见,由于境外离、在岸业务具有较大的优势,未来这种境外投资产品会越来越多,如果内地法律法规能够完善,境外投资将会成为国内私人银行的另一个主力战场。
如何做境外理财投资方案?
既然国内银行在处理离岸业务的时候,受到政策监管的影响较大,许多银行在发展离岸业务的时候也没有完全放开。所以,国内银行的理财经理们要向客户推荐境外理财产品,并组合资产配置方案的话,就应该尽量规避风险,并在保证符合法规的情况下,向客户做适合需求的推荐。据了解,目前国内银行主要以交通银行、浦发银行、招商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合并后为平安银行)等几家银行为代表,有设立了离岸业务部,提供境外投资理财业务的服务。那么,理财经理在综合当前的经济形式下,可以推荐以下几种境外理财产品的投资方案。
1.投资方案:外汇存款(70%)+境外固定收益商品(20%)+境外绩优公司股票(10%)
国内银行理财经理可以建议客户更多地投资外汇存款,最高可以占投资资金总额的70%,例如,投资美元或者瑞士法郎等世界主要货币,这些外汇产品的年报酬率约为1%左右。
接着建议客户用20%的投资资产用来购买等级公司债。如汇丰银行5支海外投资级债券中,理财经理应选择以美元产品为主。例如“汇丰5.25(2012年12月12日)”的债券期限并不长,且是美元货币投资,风险较小,可以选择;另外,在期限不限的情况下,大韩民国的票息最高,所以“韩国5.75(2014年4月16日)”这款债券也值得推荐。但是以欧元为投资货币的前两款债券产品则应该避开。
另外,境外绩优公司股票也可以考虑10%的投资权重,例如以美元为计价货币的苹果、Google、麦当劳等境外公司股票都可以考虑。因为投资的比例并不大,而且美元相对来说,还是比较安全的,其年化报酬率在-20%到+20%之间浮动,值得考虑。
2.推荐原因:由于一年期定存利率较高,再加上人民币升值的原因,报酬率将高达6.5%以上。但是,国内的金融业法律法规变化过快,是影响境外投资的主因(如投资房地产,却会因为房价调控政策影响而难获利),所以理财经理向富人推荐境外理财产品投资时还是要以“资产保护” 为主。
(责任编辑:zhoulinj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