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提示:内地与香港建立跨境人民币联动监管体系有其必要性,是内地与香港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的共同需要,是防范人民币跨境流动潜在风险的必然选择。
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开展以来,香港离岸人民币业务取得快速发展。截至2012年3月末,香港人民币存款5534亿元,占该地区存款总量的10%以上,通过中银香港渠道收付的跨境人民币结算资金共计3.35万亿元,占跨境人民币结算总量的67%。离岸人民币业务产品和服务品种日渐丰富,香港已累计发行人民币债券2169.2亿元,共有21家机构获得合格的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资格,获批额度200亿元人民币。在香港发行的人民币公募基金为6只,人民币股票1只。2011年,经香港结算的人民币即时支付结算系统(RTGS)平均每日交易金额高达1144亿元人民币,年增长21.88倍。香港作为人民币离岸中心,有效防止了国际资本对内地金融市场的直接冲击,其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但随着人民币结算业务向纵深发展(000001,股吧),国际金融环境的动荡起伏,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潜在风险逐步显现。
内地与香港建立跨境人民币联动监管体系有其必要性,一是内地与香港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发展的共同需要。二是防范人民币跨境流动潜在风险的必然选择,如投机资本假借各种名义出入境的风险、两地人民币汇率及利率差异引起资金流动的风险、宏观调控难度加大的风险、国际资本冲击金融市场的风险等。
(责任编辑:heyan)